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102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2025年第13次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本次交易的申请进行了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13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本次会议的审议结果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能否取得同意注册的批复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