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5-067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含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股东推荐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拟提名杨建良先生、杭虹女士、杨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祝祥军先生、武戈先生、吉卫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祝祥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选举。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选举后当选,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规定要求的独立性及任职条件。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建良,男,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第十三届江苏省政协委员,无锡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以及无锡市工商联副主席,无锡市能源产业协会副会长。2002年9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杭虹,女,中国国籍,曾用名:杭亚娟,196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助理会计师。2002年9月至2010年12月任无锡上机磨床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监事,2011年5月至今担任弘元新材料无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杨昊,男,中国国籍,199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十五届人大代表、包头市第十五届、十六届人大代表,以及江苏省青年商会副会长、无锡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曾荣获2024年“中国长三角十大新锐青年企业家”,“江苏省青年科技企业家”,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等荣誉。2016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祝祥军,男,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香港中文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无锡苏南日用工业品(集团)公司总账会计、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苏鑫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无锡福祈制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卓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武戈,男,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日本名古屋大学博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南大学教授、无锡市政协第十三届政协委员、第十四和十五届政协常委。曾任日本名古屋大学公派访问学者、日本学术振兴会研究员、江南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江南大学教务处副处长。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吉卫喜,男,中国国籍,1961年出生,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扬州大学工学院副教授,现任江南大学智能制造技术与系统研究中心主任、无锡思睿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成组技术分委会委员、江苏省装备制造业推进企业信息化专家组成员、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202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5-070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158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6日 至2025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已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告。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材料将于会议召开前按相关要求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2.01-2.03)、议案3(3.01-3.0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5日的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158号证券部。 (四)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非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委托出席的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0-85390590 邮箱:wxsjzqb@163.com 传真:0510-85958787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5-066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12月6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杨建良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25年12月27日任期届满,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根据股东推荐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拟提名杨建良先生、杭虹女士、杨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25年12月27日任期届满,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根据股东推荐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拟提名祝祥军先生、武戈先生、吉卫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12月26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9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5-068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1月6日,公司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405.46万股,公司总股本由679,022,202股增加至683,076,802股。因此,公司根据上述股份变动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以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5-069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会议选举季富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季富华先生担任职工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六名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董事一致。 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季富华简历 季富华,男,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2004年至2014年任梅耶博格机械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14年至2016年任无锡富宇自动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