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收到股东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复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复星”)出具的《关于减持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跨越1%整数倍的告知函》。于2025年12月4日-12月5日期间,济南复星、宁波复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98,000股。济南复星、宁波复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6,946,092股减少至26,648,0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4.08%减少至13.92%,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注:本公告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