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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5-057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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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8日下午14:45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勇先生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25年11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19人,代表股份986,954,5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5.502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315人,代表股份26,828,6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369%。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960,125,9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2655%;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315人,代表股份26,828,6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369%。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腾讯会议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冯碗仙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86,078,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112%;反对60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11%;弃权27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5,952,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7345%;反对60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2.2472%;弃权2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183%。 表决结果:冯碗仙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琪、董一平 3、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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