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天永智能”) 控股股东上海茗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茗嘉投资”) 与成都市柏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算盘惠普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柏然基金”)于2025年9月1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茗嘉投资拟将持有的天永智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7,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柏然基金。 ●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5年12月5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5年12月4日,过户数量为7,5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95%), 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受让方柏然基金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5年9月19日,天永智能控股股东茗嘉投资与柏然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茗嘉投资拟将持有的天永智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7,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柏然基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等相关披露文件。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5年12月5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5年12月4日,过户数量为7,5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95%),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2、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受让方柏然基金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