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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为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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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为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旗下的全资控股公司Savoye Assets Management S.A.(以下简称“法国Savoye”)和NOBLELIFT North America,Corp.(诺力北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北美”)和Noblelift Germany GmbH(诺力德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国诺力”)。 ●拟新增为旗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发生额:公司拟新增为上述旗下全资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25,00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对上述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预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此次担保授权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5.3亿元。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孙公司上海虹洲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洲置业”)、Noblelift South East Asia Sdn. Bhd.(诺力东南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来销售公司”)、 Noblelift South East Asia (Vietnam) Ltd.(诺力东南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销售公司”)、 Noblelift Korea Co.,Ltd.(诺力韩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国销售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8,500.00万元。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新增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3、为满足旗下全资控股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新增为旗下全资控股公司法国Savoye、诺力北美、德国诺力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公司于2025年12月0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为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在上述各自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经董事会核定之后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在授权期限内,其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为旗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将在上述总额度内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和所属控股公司未来一年内实际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来确定具体额度。 上述融资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公司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银行借款总额为人民币12.93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13.61%,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6.6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Savoye Assets Management S.A. 注册地址:Cedex 1 Rue Henry Darcy 21600 Longvic 注册资本:2,636,158.72欧元 企业纳税ID编码:335 242 178 RCS Dijon 企业类型:制造业 法定代表人:DING Sheng 成立日期:2019/09/24 营业期限:至2084/12/10 经营范围:智能仓储系统、智能仓储管理软件的开发、提供自动包装系统等智慧物流一体化解决方案。 与本公司的关系:Savoye Assets Management S.A.为公司全资控股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兴麟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 2.NOBLELIFT North America,Corp. 注册地址:2475 S Wolf Road, Des Plaines IL 60018 注册资本:60,000.00美元 企业纳税ID编码:81-2645907 企业类型:批发与零售贸易 法定代表人:Ding Yi 成立日期:2016年5月25日 经营范围:仓储物流搬运设备的研发、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NOBLELIFT North America,Corp.为公司全资控股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 3.Noblelift Germany GmbH 注册地址:Kaltenkirchen Werner-von-Siemens-Str. 12, 24568 Kaltenkirchen 注册资本:25000.00欧元 企业纳税ID编码:DE814762562&11/293/11330 企业类型:批发和零售贸易 法定代表人:Hüther, Sebastian Alexander 成立日期:2006/08/28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工业叉车、起重设备及运输设备(含配套附件)的销售、技术维修与安装业务,经营相关零配件的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Noblelift Germany GmbH为公司全资控股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最高额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具体担保期限以与相关融资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担保金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 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期限内具体担保金额以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旗下控股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进行有效控制并能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充分考虑了控股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下属子公司产业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为旗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25,000.00万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已经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6.1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9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63%;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公司未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0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于2025年12月4日以电话或电子通讯的形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公司二楼20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董事陈彬、张洁、姜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第八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相关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为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为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0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公司办公楼2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2日 至2025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12月05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程疆、金婉怡 电话:0572-6210906 传真:0572-6210777 电子邮箱:sec@noblelift.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诺力股份证券部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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