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2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华懋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科技”、“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2月5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43.86元/股),已触发“华懋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2025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华懋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华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华懋转债”。 ● 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3月5日),如再次触发“华懋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华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3月5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华懋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68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5,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9月14日至2029年9月13日。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28号文同意,公司10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0月12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懋转债”,债券代码“113677”。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华懋转债”自2024年3月2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34.18元/股。 (四)根据公司2024年4月2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华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鉴于部分股票期权行权增发新股,转股价格自2024年4月3日起调整为34.15元/股。 (五)根据公司2024年6月7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因利润分配调整“华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17日起调整为33.96元/股。 (六)根据公司2024年10月14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华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鉴于部分股票期权行权增发新股,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15日起调整为33.95元/股。 (七)根据公司2025年1月3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懋科技关于“华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因部分股票期权行权增发新股,转股价格自2025年1月6日起调整为33.85元/股。 (八)根据公司2025年6月13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懋科技关于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华懋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3日起调整为33.76元/股。 (九)根据公司2025年10月10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懋科技关于“华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因部分股票期权行权增发新股,转股价格自2025年10月13日起调整为33.74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华懋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2月5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43.86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赎回条款触发当日,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赎回或者不赎回的公告。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华懋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2025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华懋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决定本次不行使“华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华懋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3月5日),如再次触发“华懋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华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3月5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华懋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交易可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华懋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的前6个月内(即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12月5日),交易“华懋转债”的情况如下: 单位:张 ■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均未交易“华懋转债”。如未来上述主体交易“华懋转债”,公司将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自2026年3月5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华懋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 如需了解“华懋转债”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稿)》。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3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部分现金对价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支付)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9.93%股权、深圳市洇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深圳市富创优越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出资份额、深圳市富创优越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出资份额、深圳市富创优越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出资份额,并向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11月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9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回复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1个月。如难以在前述时间内回复的,可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规定,向上交所申请延期一次,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上市公司在收到《审核问询函》后,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中所涉及的问题认真研究并逐项落实。鉴于《审核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交所提交完整的书面回复及相关文件。为切实稳妥做好《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相关工作,经与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及相关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已向上交所书面提交了延期回复的申请,申请自回复期届满之日起延期不超过1个月提交《审核问询函》的书面回复等相关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