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5一60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日以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局秘书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原因,公司副总裁、董事局秘书张振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局秘书职务,其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公司副总裁冯少伟先生为公司董事局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局任期届满时止。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管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高管的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照同行业、同区域可比上市公司情况,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标准进行了调整。 公司关联董事彭朗、吴洋、刘祥彬、成景豪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5一61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局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董事局秘书张振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公司副总裁、董事局秘书张振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局秘书职务,其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振亚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局之日起生效。截至日前,张振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1,600股,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副总裁冯少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局秘书,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局任期届满时止。冯少伟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董事局秘书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冯少伟先生的通讯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区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22-23层 电话:0838-2207936 电子邮箱:scjinlugroup@163.com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附:冯少伟先生简历 冯少伟,男,1983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法学学士,中共党员。历任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局秘书,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日前,冯少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0,325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5一62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裁、总裁助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杨文毅先生、总裁助理任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杨文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任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裁助理职务,辞职后杨文毅先生、任勇先生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杨文毅先生、任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局之日起生效。 截至日前,杨文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7,700股,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任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五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