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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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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5-046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15:00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出席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月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子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蓬先生、陈静女士、郑月明先生、赵海力先生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融科物业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蓬先生、陈静女士、郑月明先生、赵海力先生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西科院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联董事郑月明先生、蔡文权先生、赵海力先生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董事郑月明先生、蔡文权先生、赵海力先生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5-051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2月30日14:30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30-12:00和14:00-17:00;采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12月29日17:00前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19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联泓新科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合伙企业股东: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书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个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5、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窦艳朝
  联系电话:010-62509606 传真:010-6250925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
  6、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7、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8、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附件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类别: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受托人应按照股东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会时出示身份证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附件二: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正楷体),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2
  2、投票简称:联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5-050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积极响应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导向,落实公司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科技创新债券。上述事项于2025年12月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规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2、发行方式:本次债券拟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合格投资者一次或分期发行;
  3、发行期限:不超过6年(含6年),具体期限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决定;
  4、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生产经营、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等用途,具体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董事会/股东会的相关授权确定。
  二、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原则出发,决定、办理此次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利率或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对象、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是否增信及增信方式、是否进行债券评级、债券转让范围及约束条件等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
  4、签署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办理本次债券注册、发行、备案及流通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债券注册、发行、备案及流通等事宜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和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和信息披露管理等。
  如监管部门对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政策进行调整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影响
  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为公司战略布局、新项目投产提供资金支持。公司信用等级良好,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本次发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审议程序
  公司申请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事宜能否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5-048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宜
  (一)基本情况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为满足发展的需要,保证项目建设、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在2026年度(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
  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的融资金额,实际使用的融资金额以在上述额度内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由公司经营层办理具体融资业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求,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5-047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预计与关联人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郭庄矿业”)、融科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科物业”)在2026年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年度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不含税)。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子议案,包括《关于公司与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融科物业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蓬先生、陈静女士、郑月明先生、赵海力先生已对上述子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联泓集团有限公司应当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的统计区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注2:2026年关联交易预计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超出上述预计交易总金额、各项预计交易金额的关联交易,应依照超出的金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郭庄矿业
  ■
  2、融科物业
  ■
  (二)关联关系
  公司已在前述第(一)部分“关联方介绍”中对关联关系进行披露。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合作顺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租赁房屋,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按实际交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成交价格;如任何第三方的交易条件优于上述关联人所给予的条件,公司有权与第三方交易。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与《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日常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均属于正常的购销或租赁业务,且双方已存在业务合作基础,上述日常交易安排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是按一般市场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公允,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增长;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交易安排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5-049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业务发展需要,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以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套期保值目的
  由于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甲醇,该原料价格与对应的期货品种具有较高相关性,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时将对公司盈利稳定性带来较大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从事甲醇期货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库存(远期订单)数量相当、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以达到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
  (二)交易金额
  2026年度内,甲醇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金可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从事与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关的甲醇期货品种。
  (四)交易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为基本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平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及子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利润稳定性,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理论上所交易品种在交割期的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会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不能回归,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操作风险:由于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甲醇的期货品种。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公司及子公司规定了套保方案的设计原则,以及套保方案的具体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所需的原材料甲醇,其中,套期保值的数量不能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能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3、公司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管理,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造成的操作风险。
  4、公司设立了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三、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对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公司期货交易相关的内控制度。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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