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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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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5-63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对象中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津膜公司)申请的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按持股比例6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东营津膜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东营津膜公司的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5月15日
  3、住所:东营市辽河路115号
  4、法定代表人:王永强
  5、注册资本:人民币8,73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等(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0%,上海迪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迪禹)持股40%。上海迪禹系自然人实际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东营津膜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65,729.97万元,总负债54,053.78万元,净资产11,676.19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922.79万元,利润总额839.89万元,净利润889.58万元。
  东营津膜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65,403.85万元,总负债52,585.42万元,净资产12,818.43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291.54万元,利润总额1,193.80万元,净利润1,142.24万元。
  9、截至目前,东营津膜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及对外担保事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相关内容
  (一)银行贷款情况
  东营津膜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用于日常经营。
  (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保证人,拟就东营津膜公司上述贷款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支行。
  2、债务人: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及金额:公司按持股比例60%对东营津膜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1,2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担保期限:自债务人贷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三)其他股东担保安排
  上海迪禹按持股比例40%对东营津膜公司的上述银行贷款提供同等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东营津膜公司银行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保证担保,有利于东营津膜公司筹措资金,提高日常运营资金安全保障。东营津膜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东营市东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目前生产经营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东营津膜公司其他股东上海迪禹亦按持股比例为东营津膜公司该笔贷款提供担保,相关安排公平、对等。
  综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31,556.88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32,756.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8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9.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003%。公司不存在涉及逾期债务或诉讼的担保金额。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保证合同(草案)。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5-62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实施聚氯化铝集中采购,经评审和公示,确定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水务公司)为中标人。根据中标结果,本次采购合同金额合计为人民币9,564.09万元(含税),加上合同允许的增补采购额度(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5%),金额预计不超过10,998.70万元(含税)。药剂采购单位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23家下属公司,中标人汇锦水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各采购单位将分别与汇锦水务公司签署采购合同。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二)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刘嫏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上述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区望丛东路969号
  (四)法定代表人:袁亮
  (五)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六)成立日期:1992年3月3日
  (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八)关联关系:汇锦水务公司为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实业公司)全资子公司,汇锦实业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九)履约能力:汇锦水务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十)主要财务数据:
  汇锦水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4,116.13万元,净资产16,979.6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978.91万元,净利润1,456.94万元。
  汇锦水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期末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25,994.32万元,净资产18,176.77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759.07万元,净利润1,258.40万元。
  三、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买方(甲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下属公司
  卖方(乙方):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二)货物名称
  生活饮用水用液体聚氯化铝、水处理剂(液体/固体)聚氯化铝。
  (三)供货期
  供货期不超过12个月。乙方按甲方通知分批交货。
  (四)合同金额
  本次聚氯化铝集中采购合同金额(暂估)合计为人民币9,564.09万元(含税),不含税为8,463.81万元。如考虑增补采购额度(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5%),金额预计不超过10,998.70万元(含税),具体合同金额以双方实际结算为准。
  (五)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为合同含税暂定金额的10%。
  (六)结算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无预付款,甲方按月结算与支付,并预留所供应货物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剩余的5%质保金。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乙方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担保后,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交易价格符合市场水平。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中标单位,采购定价采用竞标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成都环境集团及其子公司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8.26亿元(含公开招标产生的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中标通知书;
  (四)聚氯化铝采购合同(草案);
  (五)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5-61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5年12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对照表》及《公司章程》(草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对照表》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对照表》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及《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关联交易制度》,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对照表》及《关联交易制度》(草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聚氯化铝集中采购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经公开招标产生,合同暂定金额为9,564.09万元(含税),加上合同允许的增补采购额度(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5%),金额预计不超过10,998.70万元(含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因公开招标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2)。
  关联董事刘嫏女士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津膜公司)的2,000万元银行贷款按持股比例6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东营津膜公司其他股东上海迪禹科技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40%提供同等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于2025年12月18日下午14:30召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6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5-64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3、议案1、议案2和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日期及时间
  2025年12月1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025年12月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610041;传真:028-85007801;邮箱:xrec000598@cdxrec.com。
  (四)注意事项:与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进行登记。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598。
  (二)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年 月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意见如下: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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