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相关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50,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4)。 一、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2025年8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对公结构性存款合同,于近日赎回,收回本金25,000万元,获得收益109.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体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最近12个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