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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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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皇台酒业 公告编号:2025-045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新建路55号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代继陈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4,866,3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9267%。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4,380,8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163%。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485,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10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15,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03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701,4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95%;反对14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0%;弃权2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9532%;反对14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065%;弃权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403%。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7,6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25%;反对14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90%;弃权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4221%;反对14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8602%;弃权2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177%。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5,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1%;反对14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05%;弃权 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65%;反对14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9720%;弃权2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714%。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4,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74%;反对14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05%;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0307%;反对14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9720%;弃权2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972%。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81,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37%;反对15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58%;弃权 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2138%;反对15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9147%;弃权2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714%。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6,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11%;反对14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4%;弃权2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3103%;反对14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345%;弃权2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553%。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89,3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74%;反对14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28%;弃权 3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2621%;反对14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537%;弃权3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842%。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2,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27%;反对1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99%;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5.6674%;反对1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9301%;弃权3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025%。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694,6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71%;反对1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08%;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0028%;反对1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000%;弃权2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972%。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5,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91%;反对1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08%;弃权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65%;反对1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000%;弃权2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435%。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6,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00%;反对1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99%;弃权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2264%;反对14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9301%;弃权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435%。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5,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91%;反对1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08%;弃权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65%;反对1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0000%;弃权2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435%。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甘肃西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其合计持有的44,380,891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25%;反对14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52%;弃权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2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6.0028%;反对14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1537%;弃权2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43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融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鑫律师、简洁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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