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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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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5-054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陈大魁、陈健、陈晨、何雪平、陈群英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陈大魁、陈健、陈群英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28.88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4、本公告中如出现占总股本比例合计数字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所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号),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陈健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173,38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具体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陈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其于2025年11月27日至11月2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共计327.8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905,779,387股的比例为0.3620%。公司同时收到了由股东陈大魁先生、陈健先生、陈晨女士、何雪平女士、陈群英女士(前述5人因亲属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健先生的前述减持行为发生后,截至目前,前述股东5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28.8882万股(陈晨女士及何雪平女士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变动至4.999990%,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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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股东中尚有陈大魁先生(与陈健先生为父子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215.3053万股,陈群英女士(与陈大魁先生为兄妹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2.11万股,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2人与陈健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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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健先生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陈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及其证券账户成交对账单等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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