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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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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健康 公告编号:2025-058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1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0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819%,购买的最高价为6.13元/股,最低价为5.8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2,088,967.5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健康 公告编号:2025-059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北院路888号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丽莎女士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陈坤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1.00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00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11.00、12.00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娜、宋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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