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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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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4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2.01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以下简称“2025年回购计划”)。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及2025年5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经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01元/股逐步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63元/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35,15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9%,回购股份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9.14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8.0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0,314.5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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