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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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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5-080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下午15: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5年12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5年12月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旭南路1号四维图新大厦A座1303会议室。 3.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经过半数董事选举由董事姜晓明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8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91,449,27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12.3256%。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0,614,56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8.061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8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0,834,70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4.2644%。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8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3,605,96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2.6900%。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变更英文名称、调整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030,5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8270%;反对3,169,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874%;弃权2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8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87,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6251%;反对3,169,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9825%;弃权2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924%。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324,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8399%;反对11,652,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9983%;弃权471,5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1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481,4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0.9381%;反对11,652,9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8.3205%;弃权471,5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7414%。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323,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8394%;反对11,665,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0027%;弃权460,2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3,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5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480,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0.9358%;反对11,665,6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8.3405%;弃权460,2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3,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7236%。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326,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8406%;反对11,665,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0026%;弃权457,0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6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5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483,4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0.9412%;反对11,665,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8.3402%;弃权457,0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6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7186%。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5.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274,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8226%;反对11,702,8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0154%;弃权472,0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9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431,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0.8588%;反对11,702,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8.3990%;弃权472,0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9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7422%。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6.00 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250,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8143%;反对11,739,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0281%;弃权459,4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5,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5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406,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0.8206%;反对11,739,7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8.4570%;弃权459,4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5,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7224%。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7.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189,5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7935%;反对11,779,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0417%;弃权480,3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346,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0.7255%;反对11,779,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8.5193%;弃权480,3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7552%。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8.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345,6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8471%;反对11,622,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9878%;弃权481,1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502,3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0.9709%;反对11,622,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8.2726%;弃权481,1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7565%。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9.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265,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8197%;反对11,673,8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0055%;弃权509,4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7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422,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0.8456%;反对11,673,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8.3534%;弃权509,4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801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10.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850,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7650%;反对3,133,3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751%;弃权465,8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1,6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5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06,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3413%;反对3,133,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9263%;弃权465,8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1,6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7324%。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5-082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及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8日、2025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及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以2.5亿元人民币认购PhiGent Robotics Limited(以下简称“鉴智开曼”)发行的138,423,368股C+类优先股(以下简称“现金增资”),并通过向鉴智开曼间接全资子公司北京鉴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鉴智”)转让公司所持四维图新智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认购鉴智开曼发行的1,092,383,785股普通股(以下简称“资产注入”,与“现金增资”合称为“本次投资”)。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鉴智开曼39.14%股份,成为鉴智开曼第一大股东,但不是控股股东。因本次投资涉及认购境外企业股份,公司须在完成境外投资备案手续(以下简称“ODI备案手续”)后方可投资,公司同意在完成ODI备案手续之前向北京鉴智提供与现金增资等额的借款(即2.5亿元人民币),无偿获得鉴智开曼签发的购股权证,该购股权证使公司或其指定境外全资子公司有权在ODI备案手续办理完成之后按约定价格行权认购鉴智开曼138,423,368股C+类优先股和1,092,383,785股普通股(以下简称“财务资助”,与“本次投资”合称为“本次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及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如下: 1、境外投资备案手续(ODI)办理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本次交易涉及的北京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的境外投资备案手续,并领取到相关的证书和批复。 2、协议签署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28日,本次交易涉及的《购股权证购买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贷款协议》等全部交易文件均已完成签署。《购股权证购买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贷款协议》核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及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3、购股权证签发及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已获得鉴智开曼签发的购股权证,并按照《贷款协议》约定,于2025年11月28日向北京鉴智提供了与现金增资等额的2.5亿元人民币借款。 目前公司及交易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交易交割相关工作。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存在交易各方未能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风险,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境外投资备案批复文件; 2、《购股权证购买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贷款协议》等全部交易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5-081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维图新”)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英文名称、调整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霍敬宇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霍敬宇先生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霍敬宇,男,1983年4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9月至2007年7月就读于哈尔滨理工大学通信工程专业,获本科学历。自2013年2月加入公司以来,曾任四维图新总裁办部门总经理,公司东区总经理,负责东区的运营与发展。现负责公司行政运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霍敬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48,501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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