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2月0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加恒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0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1日
  关于中加恒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人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基金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加恒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加恒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对旗下中加恒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整基金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有关内容。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调整托管费率: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整为0.05%。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本基金调整托管费率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及《中加恒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等修订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相关内容。本次《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属于《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的事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
  此外,对《基金合同》的部分条款做了加粗的格式调整,详见修改后的《基金合同》。
  (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调低托管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其他修订事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亦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就上述调整事项,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5年12月1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一并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网站,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bbn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并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