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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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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
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
  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等有关规定,经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5年11月28日起,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股票“普冉股份”(股票代码:688766)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起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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