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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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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21日披露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发来的《关于变更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立信原指派王斌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王斌先生工作调整,为按时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更好地配合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经立信安排,指派注册会计师郑晓东先生接替王斌先生,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工作。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郑晓东先生。
  二、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及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一)基本信息
  郑晓东先生,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晓东先生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晓东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包括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等事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25日发布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2025年11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公司董事长林志忠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变更事项的变更后信息如下,除下述事项外,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法定代表人:林志忠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1幢5层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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