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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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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5-087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明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75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89,349,6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675%。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84,908,8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69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6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440,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6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440,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6,506,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1%;反对2,772,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6%;弃权7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97,9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850%;反对2,772,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342%;弃权7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8%。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议案,已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6,557,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4%;反对2,703,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25%;弃权8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48,3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200%;反对2,703,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804%;弃权8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97%。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议案,已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6,557,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4%;反对2,703,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25%;弃权8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48,3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200%;反对2,703,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804%;弃权8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97%。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议案,已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6,560,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0%;反对2,710,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9%;弃权7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51,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898%;反对2,710,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380%;弃权7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2%。 表决结果:本提案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6,490,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58%;反对2,708,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4%;弃权15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81,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180%;反对2,708,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862%;弃权15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58%。 表决结果:本提案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6,367,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06%;反对2,871,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67%;弃权1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58,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436%;反对2,871,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523%;弃权1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41%。 表决结果:本提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晶律师、丁宇宇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5-088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出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郭明明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取消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进行确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黄曼行女士、迟梁先生、蒋晨明先生组成,并由会计专业人士黄曼行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5-088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因此,公司对董事会成员结构进行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蒋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蒋建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蒋建华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之后,不再担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不变。本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附:简历 蒋建华,男,中国国籍,1981年11月生,硕士学历,中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2012年9月起至今任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建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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