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现披露2025年10月份相关数据信息如下: ■ 上述快递服务单票收入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请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