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1月11日,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安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佳矿业)及安佳矿业矿长分别收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矿安监黔煤执六罚〔2025〕48号、矿安监黔煤执六罚〔2025〕4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安佳矿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11月14日,由桐梓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现场核查验收通过,安佳矿业重大隐患已整改完毕。11月19日收到桐梓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贵州安佳矿业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销号摘牌的批复》,安佳矿业已恢复生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