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60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杰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 律师:茹家缘 杨静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贵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