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5-57 |
|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5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2025年11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峨眉山市名山南路639号公司二楼小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1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许拉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4人,代表股份214,193,3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5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08,646,4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9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2人,代表股份5,546,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2人,代表股份5,546,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2人,代表股份5,546,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7%。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3,698,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8%;反对27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4%;弃权2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51,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725%;反对27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02%;弃权2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7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见证律师余际、李晗参加,并就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