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重庆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孙立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李海鹰先生、独立董事赵勇军先生、温泽彬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秘书窦波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大会审议的第2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仰德、张瑞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