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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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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一085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铁江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7人,代表股份85,864,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82,170,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0人,代表股份3,694,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0人,代表股份3,694,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0人,代表股份3,694,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7%。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视频等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
  4、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420,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20%;反对386,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3%;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张若愚律师、杨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9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万吨石墨负极材料(8万吨石墨化)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034.5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因本次永久补流的节余募集资金未超过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26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5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97,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978万张,期限6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97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994,028.2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2,005,971.73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0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募集资金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2]B133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子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人、开户银行已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14日,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利息收入。此外,募投项目部分合同的尾款、质保金等款项的支付周期相对较长,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针对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相关专户。募集资金相关专户注销后,公司、子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人、开户银行已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由于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7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作良好,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5年11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6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终止协议转让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郑铁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收到控股股东郑铁江先生出具的《关于终止协议转让事项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转让概述
  2025年10月30日,郑铁江先生与郑渊博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郑铁江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郑渊博先生转让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双方权益未发生变动。郑铁江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6,650.2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9%,郑渊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终止协议转让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收到控股股东郑铁江先生出具的《关于终止协议转让事项的告知函》,由于尚未实际履行《股份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双方均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三、终止协议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终止协议转让事宜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8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13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铁江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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