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将董事会成员由七名增至九名,新增一名非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三人保持不变。职工代表董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致同意选举徐海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徐海宁先生将与公司原董事会成员以及新增非独立董事王帅先生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徐海宁先生的任期自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徐海宁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徐海宁先生简历见附件。徐海宁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徐海宁先生: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2月至2010年10月,于常州澳弘电子有限公司任工艺部工程师;2010年10月至2018年12月,于常州澳弘电子有限公司历任生产部见习经理、部长助理、副部长;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生产部副部长、部长、监事;2022年1月至2025年10月,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2022年1月至今,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8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15号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陈定红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兼副总经理KEFEI GENG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耿丽娅女士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帅先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3、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11和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均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亦涛、王舒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