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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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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5- 058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董事会中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徐家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徐家峰,男,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2002年8月至今在本公司及前身思进有限从事研发工作,曾负责数控压铸机的创新设计与研究,冷成形装备的模拟运动仿真系统和智能化制造领域的应用与研究,包括实现无人化车间管理的智能远程控制应用技术、伺服冷成形装备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现任公司技术部主管。
  截至本公告日,徐家峰先生通过宁波田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53,22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5- 057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公司监事会取消后,徐家峰先生、汪耀平先生担任的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邵磊先生自公司监事会正式取消之日起,免去其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自监事岗位离任后,徐家峰先生、汪耀平先生及邵磊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对徐家峰先生、汪耀平先生、邵磊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徐家峰先生、汪耀平先生及邵磊先生通过宁波田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执行。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5- 056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菁华路699号,思进智能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忠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4,468,9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211%。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4,517,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94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9,951,3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63%。
  (3)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464,6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62%。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360,4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0%;反对104,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弃权4,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356,1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84%;反对104,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42%;弃权4,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360,0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8%;反对104,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3%;弃权4,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355,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8%;反对104,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29%;弃权4,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359,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3%;反对104,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弃权4,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355,0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10%;反对104,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77%;弃权4,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362,0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0%;反对102,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1%;弃权4,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357,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87%;反对102,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00%;弃权4,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4.0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362,0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0%;反对102,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1%;弃权4,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357,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87%;反对102,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00%;弃权4,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4.0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362,4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2%;反对102,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2%;弃权4,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358,1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13%;反对102,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13%;弃权4,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0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360,6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2%;反对102,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1%;弃权6,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356,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97%;反对102,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00%;弃权6,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0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360,6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2%;反对104,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3%;弃权4,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356,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97%;反对104,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29%;弃权4,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0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361,4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6%;反对102,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1%;弃权5,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357,1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48%;反对102,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00%;弃权5,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0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365,4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1%;反对102,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1%;弃权1,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361,1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07%;反对102,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00%;弃权1,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0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362,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5%;反对102,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1%;弃权4,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358,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39%;反对102,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00%;弃权4,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0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365,4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1%;反对102,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1%;弃权1,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361,1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07%;反对102,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00%;弃权1,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360,9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3%;反对102,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弃权5,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356,6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13%;反对102,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5%;弃权5,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365,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9%;反对102,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2%;弃权1,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360,9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94%;反对102,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13%;弃权1,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361,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5%;反对102,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2%;弃权5,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356,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32%;反对102,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17%;弃权5,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365,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9%;反对102,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2%;弃权1,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360,9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94%;反对102,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13%;弃权1,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6.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391,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8%;反对76,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弃权1,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386,9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75%;反对76,1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5%;弃权1,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6.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389,4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7%;反对78,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弃权1,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385,1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59%;反对78,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48%;弃权1,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6.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391,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8%;反对76,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弃权1,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386,9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75%;反对76,1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5%;弃权1,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6.0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391,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8%;反对76,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弃权1,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386,9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75%;反对76,1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5%;弃权1,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6.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391,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8%;反对76,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4%;弃权1,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386,9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75%;反对76,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1%;弃权1,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6.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391,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8%;反对76,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4%;弃权1,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386,9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75%;反对76,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1%;弃权1,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6.07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391,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8%;反对76,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4%;弃权1,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386,9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75%;反对76,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1%;弃权1,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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