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5号)核准,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开发行了 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200,000万元, 发行期限 6 年。可转债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3%、第二年 0.5%、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发转债”,债券代码“110082”。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开始转股的日期为2022年5月5日,初始转股价格为72.28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22.72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10 月 31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宏发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22.72 元/股)的 130%(即 29.536元/股)。若未来 20个交易日内仍有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继续满足相关条件的,将触发“宏发转债”的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届时公司董事会将有权决定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宏发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触发可转债赎回条款后召开董事会确定本次是否赎回“宏发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