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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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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104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4日、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总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2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也可将上述担保额度调剂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同意按对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卓科技”)的持股比例48.12%,为安徽精卓光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卓技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7,837.42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为精卓技术担保的额度即将失效,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按对精卓科技的持股比例48.12%,为精卓技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7,837.42万元担保额度(本次审议的预计额度包含存量担保即已签署担保合同但未到期的担保余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仅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过往经批准但尚未使用的为精卓技术提供担保的额度自然失效。公司在任一时点对精卓技术的担保余额不超过27,837.4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微电子”)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出口卖方信贷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095880791L;
  3、法定代表人:叶清标;
  4、成立日期:2014年3月31日;
  5、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699号;
  6、注册资本:251,275.68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生物识别技术及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0、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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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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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条款
  1、保证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证人”)
  2、贷款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
  3、债务人: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
  4、担保的本金金额:人民币350,000,000.00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在“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贷款业务的情况下,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
  (1)贷款本金(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金:¥350,000,000.00元((大写)叁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2)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1、截至目前,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包括本次担保相应的金额)为27,837.42万元,担保总余额为24,950.1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2%;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724,000万元,担保总余额为504,350.1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7.90%。
  2、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情况列示如下(包括本次担保相应的金额):
  ■
  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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