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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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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1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2层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文胜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49人,代表股份121,367,0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688%。
  (1)现场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113,187,4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0532%。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47人,代表公司股份8,179,5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56%。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948人,代表公司股份8,179,6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56%。
  (1)现场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公司股份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947人,代表公司股份8,179,5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56%。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154,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73%;反对1,30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8%;弃权902,8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67,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551%;反对1,30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067%;弃权902,8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382%。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76,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236%;反对4,40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15%;弃权782,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9,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479%;反对4,40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834%;弃权782,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87%。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70,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185%;反对4,4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83%;弃权792,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3,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721%;反对4,4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357%;弃权792,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2%。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91,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359%;反对4,3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33%;弃权850,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4,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313%;反对4,3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712%;弃权850,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976%。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89,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67%;反对4,26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25%;弃权814,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2,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306%;反对4,26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169%;弃权814,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6%。
  6、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285,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50%;反对1,3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44%;弃权765,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8,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530%;反对1,3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898%;弃权765,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7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李威律师、廖嘉成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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