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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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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经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畅联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上海外高桥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医药公司”)合资新设上海畅联百福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联百福”或“新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25年11月,公司与生物医药公司正式签署《出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出资协议签署主体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外高桥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新公司注册资本
  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新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仟万圆整(RMB50,000,000)(以下称“注册资本”),双方出资情况如下:
  畅联股份以货币出资人民币叁仟万圆整(RMB30,000,000),出资时间:2026年1月30日前,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60%;
  生物医药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贰仟万圆整(RMB20,000,000),出资时间:2026年1月30日前,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40%;
  双方合计将持有新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
  (三)预期收益及收取约定
  双方同意,利润分配原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畅联百福医药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平衡企业积累兼顾投资者回报。新公司净利润优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完亏损后按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新公司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新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不低于经审计后年度净利润的60%。
  (四)投资方的未来重大义务
  1、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本协议约定的认缴出资额。
  2、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在登记为公司股东后,不得抽回出资。
  3、应遵守《公司章程》。
  4、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公司解散或者清算以前,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
  (1)干扰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持续性,或破坏公司提供前述产品或服务的条件;
  (2)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采取其他任何对公司业务经营和双方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履行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
  (六)违约责任
  在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承诺或保证,其应就新公司和另一方由此遭受的任何索赔或直接损失作出赔偿,并使新公司和另一方免受损害。为免歧义,直接损失不包括任何附带的、偶然的、特殊的或间接的损失或损害。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自纠纷发生之日起的三十(30)日内,无法协商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约定,使本协议没有继续履行的必要或可能的,或一方迟延履行义务超过六十日(60)日不予纠正的;
  (3)本协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协议的原因。
  2、 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1)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的;
  (2)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双方可以协商延迟履行时间,延迟履行的期间为不可抗力事件出现之日起的六十(60)日内,若延迟履行期间届满而受阻方仍未能恢复履行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十五(15)日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自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或不遵守协议内容的,守约方可以提前三十(30)日向违约方发出书面解除协议通知书,本协议自通知到达违约方时解除;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守约方可以提前三十(30)日向违约方发出书面解除协议通知书,本协议自通知到达违约方时解除;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协议签署系公司进一步推动投资项目实施落地的举措,公司后续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将深入研究、审慎决策,积极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
  关于本投资项目,实施前公司已对市场情况及需求进行深度分析及考量,项目风险较为可控,但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市场需求低于预期,或政府政策与公司预测产生偏差,有可能存在投资项目实施后未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减持计划披露日,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20,36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0%;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文晔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683,23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6%。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9月1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3月3日,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峰先生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拟减持不超过2,065,15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7%;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文晔女士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拟减持不超过736,41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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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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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峰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陈文晔女士此前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1)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2)本人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3)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终止履行上述两项承诺。
  3.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有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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