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1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5-085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5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傅亮先生因行程原因无法出席并主持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经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艾静女士担任会议主持人。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4人,代表股份170,433,3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9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54,995,2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6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1人,代表股份15,438,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8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1人,代表股份81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0人,代表股份81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5%。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会议参加的方式和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273,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4%;反对1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8%;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155%;反对1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828%;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7%。
  2、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273,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4%;反对1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8%;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155%;反对1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828%;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7%。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273,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4%;反对1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8%;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155%;反对1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828%;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7%。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260,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7%;反对1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1%;弃权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030%;反对1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947%;弃权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23%。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265,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6%;反对1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8%;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138%;反对1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828%;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34%。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265,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6%;反对1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8%;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138%;反对1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828%;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34%。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265,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6%;反对1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8%;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138%;反对1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828%;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34%。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265,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6%;反对1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1%;弃权2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138%;反对1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947%;弃权2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15%。
  2.08审议通过《关于废止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决策权限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245,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9%;反对17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1%;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706%;反对17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481%;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13%。
  注:以上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雪莹、韩振亚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5-084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施伟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施伟力先生于2019年11月1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已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施伟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导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以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施伟力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伟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为保障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履行相关程序,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施伟力先生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战略规划、经营管理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施伟力先生的卓越贡献和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