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3日、2025年6月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收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陈虹(签字合伙人)和金凤娟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安排调整,现委派武云梅接替陈虹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武云梅(签字合伙人)和金凤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变更项目合伙人:武云梅,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10年以上,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2022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