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2025厦门产业发展大会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1月1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2025证券公司集合资管计划金牛奖”评选方案

  一、评选宗旨
  资管新规下,证券公司资管产品面临结构调整。随着大集合管理业务操作指引的出炉,证券公司资管的主动管理能力更受考验,开始成为资管业务转型发力的主要方向。从证券公司资管业务结构来看,资管新规使通道业务压缩,证券公司主动管理能力成为发展资管业务的关键。“2025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金牛奖”评选的宗旨为推动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长期稳定回报能力,引导投资人理性投资理念。
  二、评选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
  三、评选对象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人
  四、评选周期
  自然年度,2025年的评奖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五、评选机构
  中国证券报
  六、奖项设置与获奖范围
  1. 奖项设置
  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含:参公管理资管计划、券商公募产品)与小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别进行评选,管理人评分为所有资管产品合并后评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产品奖项按评选年限划分为:“五年期-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三年期-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年度-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按投资类型划分,单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评选股票多头型、债券型、混合型、FOF型等四大类计划;每一大类计划满足条件的参评产品数量应不少于10只;为鼓励长期限产品参与评选,奖项根据产品实际存续年限自动划分评选组别(五年期、三年期、一年期)。若长期限产品在对应组别未获评,将自动获得下一更短期限组别的评选资格(如五年期产品可进入三年期组评选,三年期产品可进入一年期组评选),以充分体现产品的长期投资价值。
  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包括:参公管理的集合产品、券商资管的公募产品,已改造完成的公募大集合转型前后业绩合并统计纳入评选范围。
  股票多头型计划:不再进行进一步拆分。
  混合型计划:根据投资策略进行进一步细分,投资策略包括:偏债混合型基金、平衡混合型基金、积极混合型基金等,拆分原则如前所述:每个可比组别中,同类型产品不少于10只。
  债券型计划:按中长期纯债、短期纯债、混合债券型(一级)、混合债券型(二级)等进行进一步细分,拆分原则如前所述:每个可比组别中,同类型产品不少于 10只。剔除按摊余成本法估算净值的债券型产品。
  FOF型计划:不再进行进一步拆分。
  ■
  ■
  券商资产管理人的公司奖项分为:“五年期-券商集合资产管理人”、“三年期-券商集合资产管理人”、“年度-券商集合资产管理人”。
  2. 获奖范围
  “五年期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三年期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年度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奖范围原则上不超过参评计划数量的5%,10只为上限。
  “五年期券商集合资产管理人”“三年期券商集合资产管理人”“年度券商集合资产管理人”获奖范围原则上不超过参评公司数量的5%。
  若评选年度内,无足够数量满足条件的参评产品或管理人,以上奖项可缩减名额或空缺。
  七、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奖项评选细则
  1. 评选范围
  参评的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是由管理人独立投资决策、实施主动投资管理的计划,并需符合以下条件:
  投资类型方面,属于以下类型:股票多头型、混合型、债券型、FOF型;投资运作期方面,满足基本建仓期的10天后,具有与参评期限相对应的完整的会计年度,即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参评一、三、五年期奖项计划的实际运作时间不得短于13个月(2023年12月1日以前设立)、36个月+10天(2021年12月21日以前设立) 、60个月+10天(2019年12月21日以前设立);
  其他方面,根据评选规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评选年度内,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原则上不参与该年度评奖。
  2.评选指标
  以量化评选为基础,考察管理人各类资产的主动投资管理能力,侧重考察管理人投资业绩的持续性、稳定性,突出持续业绩表现和风险管理能力。
  1.1股票多头型、混合型、FOF型评选指标计算及排名
  1)概况
  ■
  2)指标计算与排名方法(下同)
  多指标综合评价,把描述评价对象不同方面的多个指标的信息综合起来,并得到一个综合指标,由此对评价对象做一个整体上的评判,并进行横向或纵向比较。
  计算步骤如下:
  a)根据指标客观数据,获得各个客观指标的值。
  b)针对每项指标按类型分类进行数据百分位位序处理,获得排名分。
  c)将每项指标的排名分乘以权重作为该项指标的分值,加总得出综合排名分值。
  d)根据综合排名分值进行排名。
  3)评选方法(下同)
  满足以下条件,并根据排名分值的降序排列选取:
  管理资产规模方面,要求截至评选期末参评非货币型计划的资产净值不低于3000万元(可根据市场情况放宽至90%)和同类计划规模中位值二者孰高者;
  投资业绩方面,要求获奖计划评选期间的单位净值增长率为正,或者排在同类型计划的前40%。
  1.2债券型评选指标计算及排名
  概况
  ■
  1.3投资策略评选指标计算及排名
  股票多头型计划不再进行进一步拆分。
  混合型计划:根据投资策略进行进一步细分,投资策略包括:偏债型混合基金、平衡型混合基金、积极型混合基金等,拆分原则如前所述:每个可比组别中,同类型产品不少于10只。
  债券型计划:按中长期纯债、短期纯债、混合债券型(一级)、混合债券型(二级)等进行进一步细分,拆分原则如前所述:每个可比组别中,同类型产品不少于10只。剔除按摊余成本法估算净值的债券型产品。
  FOF型计划不再进行进一步拆分。
  细分投资策略组别内,评价指标、指标权重原则上与所属产品类型标准统一,并根据投资策略特点略作调整。
  3.统计期间
  上述各类型券商集合理财计划指标为自然年度,评价期末为2024年12月31日,其它统计期间分别为:
  一年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年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五年期——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八、券商集合资产管理人评选细则
  1.评选范围
  参评的券商集合资产管理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截至评选期末的管理资产净值及产品数量和品种需满足当年设置的阈值要求:
  2024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管理规模不得低于2亿元;旗下运作满一年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含指数型、QDII型)至少有2只以上。
  2. 评选指标
  综合评选券商机构的投资管理能力。定量指标以券商机构整体混合型、债券型、FOF型投资业绩,适当考虑规模及规模增速因素。同时充分考虑券商资产管理人在管理和运营上的稳健性与规范性以及综合实力,对定量分析的结果进行补充,避免券商资产管理人可能出现的运营风险。
  ■
  ■
  券商集合资产管理人评选指标补充说明
  评选以1年、3年、5年为独立时段,对管理人旗下产品按投资类型和策略分组,计算各组产品的标准化排名分。管理人得分基于定量维度(70%权重)和定性指标(30%权重)综合得出。
  管理人需尽量提供2019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所有的主动管理、非货币型集合资管计划产品。
  3. 评选方法
  a、每家券商机构的综合得分为定性、定量两个维度共计11个评选项的加权得分;
  b、定量部分各项指标根据指标客观数据获得各个客观指标的值。针对每项指标按类型分类进行数据百分位位序处理,获得排名分。将每项指标的排名分乘以权重作为该项指标的分值,加总得出综合排名分值。最后根据综合排名分值进行排名。
  c、定性部分由奖评委小组人员对定量评分居前的管理人进行集中调研,从管理人规范度、运营管理能力、投资绩效获取能力、产品线广度四个维度进行评选打分,分值均为5分—1分,分值越高,越优秀。对每项指标进行排名分处理,将每项指标的排名分乘以权重作为该项指标的分值,加总得出定性指标总分值。
  d、将定量指标总分值和定性指标总分值加总形成综合分值,最后对综合分值进行排序,排名越靠前,说明长期投资管理能力越强,最终依据综合分值评选出券商集合资产管理人。
  九、其他补充细则
  为保证量化评选原始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最终评选结果确认前,对于入围“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券商集合资产管理人”的产品及管理人,需就产品名称及类型和数量、管理资产规模、业绩表现等必要数据进行复核和确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