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示中国优秀证券公司及其在各业务领域的活力、市场竞争力,提高和扩大证券公司在社会上的认同感、影响力,引导证券公司更加注重提高长期稳健合规经营能力、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培育和弘扬资本市场责任投资理念,中国证券报发起并主办“证券业金牛奖”评选,秉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通过构建科学合理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和专业化的评选机制,筛选出一批业绩突出、管理规范、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发展潜力巨大的具有标杆意义的证券公司和证券业务管理团队,期望为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贡献力量。“证券业金牛奖”包括十大金牛证券公司、金牛成长证券公司、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奖、证券行业ESG金牛奖、金牛财富管理团队、金牛成长财富管理团队、金牛投资银行团队、证券公司金融科技金牛奖。 第一部分 综合类奖项 一、十大金牛证券公司(10名) 颁奖对象:持续合规状况、风险管理能力、市场竞争力三个维度年度综合评价排名前十的证券公司。 指标设计及评分标准如下: (一)持续合规状况 1.监管诉讼状况(100%) 评价说明:在券商持续合规状况方面,从定量层面考察参评券商当年诉讼次数,采用Z-score的计算方式,在各参评指标之间进行标准化处理,以保证各指标之间单位统一可比。在标准化后,依据预设定权重进行加权求和,最终得到各参评券商当前评选维度得分。 (二)风险管理能力 1.净资本(33%) 2.核心净资本(33%) 3.财务杠杆倍数(34%) 以上各个指标,均采用Z-score的计算方式,在各参评指标之间进行标准化处理,以保证各指标之间单位统一可比。在标准化后,依据预设定权重进行加权求和,最终得到各参评券商当前项目各指标总分。 (三)市场竞争力 1.总资产(8.3%) 2.总资产增长率(8.3%) 3.净资产(8.3%) 4.营业收入(8.3%) 5.营业收入增长率(8.3%) 6.净利润(8.3%) 7.净利润增长率(8.3%) 8.净资产收益率(8.3%) 9.客户资金余额(8.3%) 10.客户保留率(8.3%) 11.产品多样性(8.3%) 12.技术创新与投资(8.3%) 以上各个指标,均采用Z-score的计算方式,在各参评指标之间进行标准化处理,以保证各指标之间单位统一可比。在标准化后,依据预设定权重进行加权求和,最终得到各参评券商当前项目各指标总分。 二、金牛成长证券公司(10名) 颁奖对象:年度内净资产达到评比标准(净资产高于200亿元)、业务发展较快、风险管理和市场竞争力提升明显的综合排名前十的证券公司。 指标设计及评分标准如下: 1.营业收入增长率(10%) 2.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20%) 3.总资产增长率(20%) 4.净利润增长率(10%) 5.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增长率(10%) 6.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增长率(10%) 7.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增长率(10%) 8.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增长率(10%) 以上各个指标,均采用Z-score的计算方式,在各参评指标之间进行标准化处理,以保证各指标之间单位统一可比。在标准化后,依据预设定权重进行加权求和,最终得到各参评券商当前项目各指标总分。 三、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奖(10名) 颁奖对象:年度内在行业文化建设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前十名的证券公司。 评选流程及标准: 本奖项由金牛奖评选团专家基于券商申报材料进行评分,取评选团专家的平均分作为排序依据,排名前十券商获奖。 评选依据是券商引领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引导和传播证券投资理念,在行业和社会形成较大影响或示范效应,有突出事例或运用成果。对于文化建设细分维度而言,主要参考依据来自于2023年度证券公司文化建设实践评估结果(A、B类),各指标依据Z-score归一化进行定量处理。 指标设计及评分标准如下: 1.营业收入(25%) 2.净资本(25%) 3.文化建设(25%) 4.投资者教育(25%) 以上各个指标,均采用Z-score的计算方式,在各参评指标之间进行标准化处理,以保证各指标之间单位统一可比。在标准化后,依据预设定权重进行加权求和,最终得到各参评券商当前项目各指标总分。 第二部分 业务专项奖 一、金牛财富管理团队(5名) 颁奖对象:年度内经纪业务综合排名前六名的证券公司或子公司。 指标设计及评分标准如下: 1.证券经纪业务收入(25%) 2.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增速(25%) 3.代销金融产品净收入(25%) 4.投资咨询业务收入(25%) 以上各个指标,均采用Z-score的计算方式,在各参评指标之间进行标准化处理,以保证各指标之间单位统一可比。在标准化后,依据预设定权重进行加权求和,最终得到各参评券商当前项目各指标总分。 二、金牛成长财富管理团队(5名) 颁奖对象:年度内经纪业务发展成长综合排名前六的证券公司或子公司(净资产高于50亿元)。 指标设计及评分标准如下: 1.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增速(25%) 2.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增长率(25%) 3.托管证券市值增长率(25%) 4.客户资金余额增长率(25%) 以上各个指标,均采用Z-score的计算方式,在各参评指标之间进行标准化处理,以保证各指标之间单位统一可比。在标准化后,依据预设定权重进行加权求和,最终得到各参评券商当前项目各指标总分。 三、金牛投资银行团队(5名) 颁奖对象:年度内投资银行业务综合排名前六的证券公司或子公司。 指标设计及评分标准如下: 1.投资银行业务收入(25%) 2.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增长率(25%) 3.财务顾问业务收入(25%) 4.代销金融产品净收入(25%) 以上各个指标,均采用Z-score的计算方式,在各参评指标之间进行标准化处理,以保证各指标之间单位统一可比。在标准化后,依据预设定权重进行加权求和,最终得到各参评券商当前项目各指标总分。 四、金牛成长投资银行团队(5名) 颁奖对象:年度内投资银行业务综合排名前六的证券公司或子公司(净资产高于50亿元)。 指标设计及评分标准如下: 1.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增长率(33%) 2.财务顾问业务收入增长率(33%) 3.代销金融产品净收入增长率(34%) 以上各个指标,均采用Z-score的计算方式,在各参评指标之间进行标准化处理,以保证各指标之间单位统一可比。在标准化后,依据预设定权重进行加权求和,最终得到各参评券商当前项目各指标总分。 五、证券公司金融科技奖(8名) 颁奖对象:年度内在金融科技领域综合排名前八的证券公司或子公司。 评选流程及标准: 本奖项基于券商信息技术投入和其它相关信息技术指标进行评分,以金融科技综合得分作为排序依据,排名前八的券商获奖。 指标设计及评分标准如下: 1.信息技术投入(40%) 2.信息技术投入增长率(10%) 3.信息技术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0%) 4.信息技术人员数量(40%) 以上各个指标,均采用Z-score的计算方式,在各参评指标之间进行标准化处理,以保证各指标之间单位统一可比。在标准化后,依据预设定权重进行加权求和,最终得到各参评券商当前项目各指标总分。 六、证券行业ESG金牛奖(10名) 颁奖对象:年度内在ESG方面综合排名前十的证券公司或子公司。 评选流程及标准: 本奖项基于券商ESG三级指标进行评分,以综合得分作为排序依据,排名前十的券商获奖。 指标设计及评分标准如下: (一)环境指标(19.38%) 1.响应“双碳”战略(1.28%) 2.应对气候变化的风险管理(0.64%) 3.碳排放(温室气体排放)(3.19%) 4.绿色债券融资(4.08%) 5.绿色股权融资(2.33%) 6.绿色投资(1.17%) 7.绿色产品(ESG产品)(0.58%) 8.废弃物排放总量(1.02%) 9.能源使用(2.04%) 10.废弃物管理(0.61%) 11.清洁能源(0.61%) 12.无纸化办公(0.61%) 13.循环利用(0.61%) 14.绿色采购(0.61%) (二)社会指标(43.88%) 1.员工雇佣(1.93%) 2.员工权益(2.58%) 3.员工发展(1.61%) 4.客户(5.94%) 5.股东(1.62%) 6.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1.62%) 7.新三板(4.29%) 8.小微企业(2.86%) 9.乡村振兴(7.14%) 10.股权融资(2.45%) 11.债权融资(2.45%) 12.科技创新(2.86%) 13.负责任投资(0.41%) 14.公益项目(2.19%) 15.社会贡献(3.94%) (三)治理指标(36.73%) 1.公司治理(5.01%) 2.ESG治理(1.67%) 3.金融科技治理(2.50%) 4.董事会(4.97%) 5.股东(1.91%) 6.高管(2.30%) 7.商业道德(2.30%) 8.反腐败(1.15%) 9.反洗钱(1.15%) 10.文化建设(4.59%) 11.ESG风险管理(0.61%) 12.传统风险管理(8.57%) 针对以上指标的评分,主要采用以下4种计算方法:0/1打分法、Z-score打分法、百分位数排名法、分层法。这几种评分方法综合考虑了不同类型的数据和评估标准,有助于得出全面而可靠的评估结果。 第三部分 评选活动主办方的 自律和外部监督 1.主办方承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要求,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守法合规开展评选活动。主办方将公平对待所有参评机构,尊重评选规则,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2.主办方承诺按照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客观独立、专业严谨的原则开展评选活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评选活动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影响,保障评选活动的严肃性、公平性和专业性,并对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的公正性、正确性负责。 3.主办方承诺,与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举办机构相互尊重,共同维护作为第三方评选机构的行业声誉,并承诺不发生干扰行业健康生态的行为,包括以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因利益相关方影响评选结果;恶意诋毁、贬损同行,损害行业声誉等。 4.主办方承诺,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完善活动程序化管理。 5.主办方接受协会监督和其他外部监督。 注:如有券商分数相同,并列入选,每类奖项至多不超过十二家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