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1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152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4,000万元,增加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总金额由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
  ● 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本次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1号)核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2,901.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应募集资金总额429,018,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123,066.8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5,894,933.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2号)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2)截至2025年11月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部分小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方式
  1、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2、本次委托理财的合同主要条款
  ■
  (五)投资期限
  产品起始日:2025年11月7日,产品到期日2025年12月30日,产品期限53天(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4,000万元,增加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总金额由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由公司财务部门汇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决策后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或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