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虹桥商务区兴虹路168弄A栋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践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杨林燕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该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01、2.02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常青、张琳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