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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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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吕新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理善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文娟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吕新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理善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文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吕新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理善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文娟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0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1:为更好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加强与市场、投资者的沟通,公司自2024年第四季度开始对公司产品的披露大类作了重分类调整,从原按基材等分类调整到按应用领域分类;
  注2:车规级胶膜新材料、工业级胶粘新材料、可降解新材料产量、销量计量单位为万平方米;民用消费级胶粘新材料按市场习惯,产量、销量计量单位分二类,分别为万平方米、万千克;
  注3:民用消费级胶粘新材料(万千克)产销率低系OPP膜等存在部分自用再加工成OPP胶带出售所致。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注1:为更好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加强与市场、投资者的沟通,公司自2024年第四季度开始对公司产品的披露大类作了重分类调整,从原按基材等分类调整到按应用领域分类;
  注2:车规级胶膜新材料、工业级胶粘新材料、可降解新材料产量、销量计量单位为万平方米;民用消费级胶粘新材料按市场习惯,产量、销量计量单位分二类,分别为万平方米、万千克;
  注3:可降解新材料销售单价环比大幅上升主要系销售单价较低的格拉辛纸销售环比减少所致。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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