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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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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5-027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15:00-16:00通过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关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事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惠而浦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现将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公司总裁梁惠强先生,独立董事王泽莹女士,财务负责人王沙女士,董事会秘书孙亚萍女士共同出席了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二、本次会议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1.公司应收账款不断创新高,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应收账款什么时候可以回流?公司如何应对不能按时回款的风险?
  答:投资者您好!受出口业务增长影响,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公司除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外,积极推进应收款清理和加快现金回流。持续关注经营市场变化以及客户的信用状况,提前应对,以保障公司的现金流安全和财务稳健。感谢您的关注。
  2.请问贵司控股股东的承诺60个月完成同业竞争的安排,有没计划延长,截止到25年5月,它还有多少个月承诺期?这类承诺有没有法律效力?
  答:投资者您好!控股股东及其实控人承诺期限为要约收购完成后(即2021年5月起)60个月内。如涉及相关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关注。
  3.公司今年三次报告盈利均显著增加,但是反映在股价上却辜负了股民期待。
  答:投资者您好!股价受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公司始终聚焦主营业务、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强化公司治理能力,努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感谢您的关注。
  4.格兰仕是否有计划把部分资产注入惠而浦?
  答:投资者您好!如涉及相关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5.公司三季报中的应收账款已大幅超过2024年年报中的应收账款,公司的现金流是否还充裕?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的现金流较为充裕,财务状况健康稳健,能够支持现有业务的日常运营和未来的战略投资,公司也始终将财务安全和资金效率放在重要位置,努力推动公司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感谢您的关注。
  6.公司是否争取成为融资融券标的的计划?以增加股票在证券市场的流动性?
  答:投资者您好!融资融券标的由证券交易所选取并调整,感谢您的关注。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5-028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签署《股东协议修订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兰仕”)通知,格兰仕与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而浦投资”)于近日签署《股东协议修订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协议》修订概述
  2021年5月6日,就格兰仕对公司要约收购完成后的公司治理架构安排,格兰仕与惠而浦投资签署《股东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8日披露的《关于拟签署商业协议暨关联交易及股东签署〈股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经格兰仕与惠而浦投资协商,双方于近日签署《股东协议修订案》,将《股东协议》的部分条款予以修订。
  二、《股东协议修订案》的主要内容
  格兰仕与惠而浦投资签署《股东协议修订案》,双方同意,将《股东协议》约定的惠而浦投资享有要求格兰仕购买其所持上市公司任何或全部股份之权利的一项行权触发事件(交割日后满十年)删去。
  上述内容删去后,《股东协议》第8条的有关主要内容为:受限于适用法律的规定以及协议条款的约定,《股东协议》约定的相关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协议约定、实控人变更或退市等损害惠而浦投资利益的特定事件发生之日,惠而浦投资享有要求格兰仕购买其所持公司任何或全部股份的权利。行权价格为下列价格孰高者:(1)上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0%;(2)行使卖出期权之日前18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三、《股东协议》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格兰仕与惠而浦投资签署《股东协议修订案》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协议修订案》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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