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世纪城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广东世纪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世纪城”)持有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共计62,826,5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83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世纪城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东世纪城已于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10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174,999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广东世纪城持股比例由5.96893534%下降至4.9999983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基本情况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广东世纪城本次减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广东世纪城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广东世纪城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2.广东世纪城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