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胡仁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宏强会计机构负责人:房宏强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胡仁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宏强会计机构负责人:房宏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胡仁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宏强会计机构负责人:房宏强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5-054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1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仁昌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5-055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性的梳理,本次具体制定及修订制度列表如下: ■ 注:1、原《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更名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原《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更名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3、原《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更名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4、原《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更名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因本次相关规则修订均为全文修订,因此不再逐条对比。上述制定、修订的制度中第15-19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上述制定、修订的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