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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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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收到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186,989,932.56元,下降62.97%,主要是增加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193,149,096.42元,增长53.22%,主要是期末增加持有银行结构性存款所致。
  (3)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24,384,796.06元,下降64.00%,主要是期末持有票据到期兑现进账收款所致。
  (4)存货较年初增加34,441,386.92元,增长64.63%,主要是本期大亚湾项目投产所致。
  (5)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591,824,118.97元,增长211.37%,主要是大亚湾项目资产转固所致。
  (6)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561,113,836.48元,下降99.96%,主要是大亚湾项目转固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加7,380,758.05元,增长46.13%,主要是增加计提递延所得税费用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11,104,313.49元,下降80.54%,主要是预付大亚湾项目设备款项减少所致。
  (9)合同负债较年初增加8,457,021.21元,增长427.53%,主要是本期末预收客户款项增加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6,859,734.51元,下降51.00%,主要是发放已计提员工奖金绩效工资所致。
  (11)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4,373,362.32元,下降57.19%,主要因本期支付税款所致。
  (12)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2,724,274.74元,下降38.47%,主要是发放已计提相关费用所致。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29,517,619.92元,增长981.21%,主要是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04,289,604.57元,增长30.95%,主要是大亚湾项目处于产能爬坡期增加固定折旧及摊销费用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4,175,791.43元,增长860.30%,主要是借款利息费用化所致。
  (3)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707,311.77元,下降51.66%,主要是政府补助类收益减少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627,370.67元,增长120.25%,主要是上期持有联动科技股票价值变动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136,230.32元,增长4,146.00%,主要是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346,708.46元,增长124.44%,主要是资产处置损失所致。
  (7)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1,602,658.63元,下降134.56%,主要是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0,393,716.08元,下降81.93%,主要是本期材料采购支出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16,013,427.17元,增长64.75%,主要是大亚湾项目投入金额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927,930.23元,下降56.75%,主要是本期分红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刘连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苑昆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苑昆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连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苑昆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苑昆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范纬中先生、孙振平先生、刘卫东女士和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陈环先生、王桂玲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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