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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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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5-060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业路1号旭合科技办公楼202会议室。 4、召集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旭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408名,代表股份数为108,648,843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568%。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名,代表股份数为74,387,43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21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2人,代表股份数为34,261,41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58%。 4、中小投资者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1人,代表股份10,46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1人,代表股份10,46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41%。 5、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质磊、路忠林及所有被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01,390,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6%;反对26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2%;弃权6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14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76%;反对26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95%;弃权6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质磊、路忠林及所有被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01,383,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06%;反对2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3%;弃权6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1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988%;反对2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83%;弃权6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质磊、路忠林及所有被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01,391,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7%;反对2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1%;弃权6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14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86%;反对2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85%;弃权6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增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0,846,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34%;反对2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15%;弃权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1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081%;反对2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23%;弃权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96%。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李质磊、路忠林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7,405,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67%;反对27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65%;弃权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972%;反对27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67%;弃权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1%。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潇、石有明 3、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5-061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5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9月1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取得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及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19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19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但前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前。经公司核查,该等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其对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二级市场行情的个人判断所进行的独立投资决策,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主体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5-062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系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丰生化”)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合科技”)提供担保,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旭合科技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7日和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基于旭合科技欠付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伟创”)和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捷佳创”,系捷佳伟创全资子公司)货款共计11,145.22万元,为保证旭合科技与设备供应商捷佳伟创的友好稳定合作,公司及公司关联方董事兼总经理李质磊先生、董事路忠林先生为旭合科技与捷佳伟创和常州捷佳创签署的《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还款事项提供连带担保责任,且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15日,蓝丰生化、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质磊先生、公司董事路忠林先生、公司控股子公司旭合科技与捷佳伟创和常州捷佳创签署了《合同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蓝丰生化、李质磊先生及路忠林先生将为旭合科技按期足额履行分期还款义务向捷佳伟创和常州捷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对逾期违约金的支付承担连带的、同一的清偿责任。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蓝丰生化、李质磊、路忠林 2、担保金额:旭合科技合计欠付捷佳伟创和常州捷佳创货款11,145.22万元,旭合科技承诺将按照还款计划,每月按期偿还到期货款。蓝丰生化、李质磊先生及路忠林先生将为旭合科技按期足额履行分期还款义务向捷佳伟创和常州捷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对逾期违约金的支付承担连带的、同一的清偿责任。 3、保证范围:全部欠款、利息、违约金以及捷佳伟创和常州捷佳创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变卖拍卖费、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执行费)。 4、担保的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5、担保期限:旭合科技应履行最后一期付款义务届满后的3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30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220.31%,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4,677.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987.82%,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80.52%,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2,057.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907.29%。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而发生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在本次担保之外,公司董事、总经理李质磊先生及公司董事路忠林先生还在公司领取薪酬及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时提供无偿担保,除此之外,未与公司发生其他任何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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