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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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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5-070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三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20日 至2025年10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4日(9:00-12:00和14: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 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证券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 托书(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1)。 (二)信函或传真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附件2)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5月29日17:00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传真:010-50950529 邮箱:ir@nyocor.com (三)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原件。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会回执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会回执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致: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 ,出席贵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举行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5-071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2025年9月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担保人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有限”)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公安县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人”或“公安君能”)为金开有限的控股子公司,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金开有限本次为公安君能提供总额不超过37,492.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上述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548,148.69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66.56%,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公安君能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9日、2025年6月4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11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90亿元、参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参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025年9月,金开有限为公安君能提供的担保共计1笔,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37,492.00万元上述担保业务涵盖在前述担保预计额度内,且已按照授权进行审批。详见附件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附件2《2025年9月份担保发生事项》。 二、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信誉良好,运作正常,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目前无逾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其获得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548,148.69万元(不含本次),其中,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35,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66.56%和3.77%,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附件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附件2:2025年9月份担保发生事项 ■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5-072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核心骨干员工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员工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计划自2025年5月6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80万元(含交易费用)的公司A股股份,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截至2025年9月30日,相关增持主体合计增持股份1,499,800股,增持金额826.21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所需资金未能到位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 ■ ■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 ■ ■ ■ ■ 注:以上增持金额含2024年度分红。 三、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是 (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50% (是 (否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尚未过半,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是 (否 (五)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政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是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措施之一。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和实施进展,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相关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不进行内幕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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