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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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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银安盛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于2025年国庆节假期前暂停通过部分销售机构的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9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本次暂停A类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仅指本基金暂停通过除直销机构、蚂蚁基金、网商银行以外的销售机构办理A类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基金本次暂停B类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仅指本基金暂停通过除直销机构、招商银行以外的销售机构办理B类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暂停上述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其转换转出、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自2025年10月9日起,本基金所有销售网点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25年9月30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2025年10月9日起不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仍享有赎回当日和整个节假日期间本基金的收益。假期前未确认的交易申请、未到账的赎回款项等,将于2025年10月9日起继续处理。
  3、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6日
  浦银安盛普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2025年度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9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1)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截止2025年9月19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01,903,451.24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2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应分配金额应不低于20,380,690.25元。
  3) 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4)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现金红利则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提交并被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不同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且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单个交易账户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将仅适用于该销售机构下的单个交易账户,而对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无效。
  3.3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4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3.5咨询方式: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6日
  浦银安盛普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度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9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截止2025年9月19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99,356,080.80元。
  3)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现金红利则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提交并被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不同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且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单个交易账户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将仅适用于该销售机构下的单个交易账户,而对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无效。
  3.3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4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 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3.5 咨询方式: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6日
  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度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9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截止2025年9月19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233,808,637.89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2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应分配金额应不低于46,761,727.58元;
  3)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4)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3.2咨询方式: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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