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9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自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5-068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自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总行部门、分行主要负责人等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共计不低于人民币350万元自愿增持公司股份。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总行部门、分行主要负责人等自愿增持计划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计划
  1、增持主体: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总行部门、分行主要负责人等(上述人士以下合称为“增持主体”)。
  2、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未来战略规划及发展前景的信心,相信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
  3、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
  5、 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主体拟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0万元。
  6、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7、实施期限:自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增持期间,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8、锁定期:增持主体在增持后的6个月内将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9、资金来源: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按照法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5-069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9月,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设有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
  截至本公告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批准,公司已行使赎回权并全额赎回了本期债券。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