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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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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72 证券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5-055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5年09月15日(星期一)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5年09月15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09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09月15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麦积区中滩镇)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博书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09月09日(星期二)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80人,代表的股份数量为152,661,357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377%。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的股份数量为145,645,652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65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69人,代表的股份数量为7,015,705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21%。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2人,代表的股份数量为7,251,393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的股份数量为235,688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9人,代表的股份数为7,015,705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21%。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姚佳律师、乔诗璐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00,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68%;反对5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5%;弃权126,2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0,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800%;反对5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93%;弃权126,2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07%。
  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2.01《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07,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15%;反对50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9%;弃权150,4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7,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793%;反对50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63%;弃权150,4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44%。
  表决结果
  通过,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990,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05%;反对5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5%;弃权135,8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0,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476%;反对5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93%;弃权135,8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31%。
  表决结果
  通过,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990,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05%;反对5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5%;弃权135,8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0,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476%;反对5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93%;弃权135,8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31%。
  表决结果
  通过,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21,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11%;反对504,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7%;弃权1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1,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806%;反对504,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32%;弃权1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62%。
  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22,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13%;反对50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1%;弃权135,2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2,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862%;反对50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90%;弃权135,2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48%。
  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02《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00,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71%;反对5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3%;弃权135,2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0,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869%;反对5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83%;弃权135,2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48%。
  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969,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67%;反对560,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3%;弃权1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9,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566%;反对560,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27%;弃权1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07%。
  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966,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48%;反对560,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3%;弃权1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6,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167%;反对560,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27%;弃权1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07%。
  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05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895,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35%;反对561,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2%;弃权1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8,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401%;反对561,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92%;弃权1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07%。
  表决结果
  通过。与会股东高博书、刘亮、邵小军、周进军、张收福均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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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25,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6%;反对4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8%;弃权136,7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5,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344%;反对4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01%;弃权136,7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55%。
  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07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29,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63%;反对4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8%;弃权132,7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9,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896%;反对4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01%;弃权132,7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04%。
  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08《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988,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93%;反对538,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5%;弃权1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8,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28%;反对538,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10%;弃权1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62%。
  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09 《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995,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39%;反对531,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9%;弃权1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5,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193%;反对531,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45%;弃权1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62%。
  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10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78,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80%;反对49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3%;弃权85,0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68,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570%;反对49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04%;弃权85,0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5%。
  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77,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74%;反对5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2%;弃权58,7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67,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446%;反对5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55%;弃权58,7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99%。
  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姚佳律师、乔诗璐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72 证券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5-056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任情况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09月15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邵小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邵小军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申请辞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邵小军先生未担任第五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其原任职期间为2024年04月16日至2027年04月16日。邵小军先生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湖北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行政经理。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邵小军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小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00股,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51万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邵小军先生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对其持有股份进行管理。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0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会议选举邵小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邵小军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为9人,董事会成员人数不低于法定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三、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于2025年09月15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原监事侯亚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9,200股,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4万股,后续其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对其持有股份进行管理。
  四、备查文件
  1、董事辞任报告;
  2、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9月15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邵小军先生:男,1987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大专学历;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行政经理。曾任公司设备保障部部长、公司党工企责部部长、子公司安徽众兴行政副经理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邵小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00股,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51万股。
  截至本公告日,邵小军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邵小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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