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9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0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工业园区康工路15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吕新民先生主持会议,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江海权、黄文娟、独立董事沈梦晖、张彦周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洪祥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卢莎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石理善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制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制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3为需回避表决议案,关联股东吕新民、石理善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伟一、羊定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1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兴业证券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原委派过嘉欣女士、徐肖肖女士作为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现过嘉欣女士因工作变动,不能继续担任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兴业证券现委派陈嫣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接替过嘉欣女士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保荐义务。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陈嫣女士、徐肖肖女士。
  公司董事会对过嘉欣女士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及持续督导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陈嫣女士简历
  陈嫣女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就职于兴业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曾参与贝因美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永冠新材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以及多家公司IPO项目,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