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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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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50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组织架构,保障战略规划落地实施,提升管理水平与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与业务流程,合理调整人员配置,结合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实际需求,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与优化。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
  附件: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49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VIP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向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莹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2、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庞磊、蔡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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